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按照省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学习平台日常督促使用和管理工作。每个党支部确定1名支部学习管理员(一般为支部宣传委员或组织委员),负责本支部组织学习、督促检查、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等工作。要求学习管理员必须是党员相对固定,并列入涉密人员范围进行管理。请于3月18日12:00前,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管理员登记表报学校党委宣传部(见附件1)。
2. 各党总支、党支部和全校党员要高度重视学习平台的安装、使用和学习。校党委中心组将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资源,切实做到领导干部带头用、查阅资料首先用、学习知识经常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利用碎片化时间登录“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习,并将党员干部学习积分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创新党员活动新形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相关功能,推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如实上传会议纪要、活动信息、工作经验等内容,破解党员集中难、记录留存难、宣传推广难等问题。
3.各党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设“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重要意义,对本支部党员因多种原因不能安装学习平台的要将党员名单和不能安装原因及时报送上级党组织。
4.支部组织架构设置。各支部学习管理员加入“学习强国”工作群,群号:532147212。各支部学习管理员按照要求创建本支部的学习管理组,把该支部党员归入本支部学习管理组。确保完成省直机关工委下达的全面覆盖各级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的硬性要求。
联系人:秦艳秋, 028-85768971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19年3月14日